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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事接踵而至,在我和常乐谈妥之后的第三天,中介和我说找到了合适的新公寓。两天的周末过后,我正式提包入住。

  我请了一些朋友来吃饭,熟的半熟的男男女女都有,给房子冲一下人气。这样一群人在一起是冷清不到哪里去的,我坐在大家中间喝到尽兴,涨着通红的脸,抬头看着餐厅的灯——我听了陆星嘉的意见,餐厅的灯要温暖的黄,这样吃起饭来才不会太寂寞。

  他熟谙一切与寂寞共处的技巧,我瑞思拜了。

  抬起头来的时候昏黄是醉醺醺的昏黄。我感觉到血气上涌,眼前一片朦胧。

  碍于第二天是周一,大家没有过于放纵,喝到凌晨出头各自散场。没喝酒的开车送人回家,喝了酒的找代驾或者网约车回去,我作为东道主非常自在地坐看妖魔鬼怪各显神通地离开,最后穿着大裤衩踩着人字拖送秋历去地下停车场。

  秋历最近查出来肝有些问题,今晚就没碰杯。我出了电梯,和他分了一支烟,靠在门上,畅快地呼吸起来。

  他问我最近忙不忙,我说嗯,然后给他数了一些合作方,他点点头:“都是大牌。看来少了蓝山家也不是没法做。”

  我平静地笑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抽完一根烟秋历就要走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好好的,我没有和他拌嘴,我只说你走吧。我看着他的车灯在视野里消失,转身坐电梯回到屋子里收拾残局。

  我.操了,十几个人几十个碗碟,洗到老子昏厥。

  我已经很久没洗过这么多碗了,做饭的人只享受下厨的快感,所以我和蓝山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她洗碗。但蓝山也懒,我们为此吵了一小架,以我花钱买了洗碗机作结。

  我麻木地洗着一个个碗,想起来有人问为什么泡水久了手脚会发皱而其他部位不会,原因是皮肤发皱会增加阻力,便于求生,其他皮肤发皱就很没必要,毕竟没有人是靠在地上滚来逃生的。

  我想也是,人这么会趋利避害的生物,每一个进化都干脆利落。那么我显然是这一个物种里的残次品,因为我光是从洗碗这样一件痛苦的小事里,就想起了被我轻而易举忘记的蓝山。

  说来好奇怪,分手的那一个晚上我没有嚎啕大哭,我用不停地工作填满我生活里的所有空隙,在不得不想起她的时候只觉得遗憾和悲哀,却在这样一个普通夜晚,因为洗碗这件事或者是我花了上万块买了洗碗机却没能带走而倍觉委屈,眼泪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我像从世界上最高的摩天大楼上被丢下来的玻璃制品,不痛不痒地经历了几百层楼的滞空,今夜终于坠落,流出了无数无形无色无味的血液。

  我的鼻腔因为放肆的嚎哭而感到抽痛,眼泪和鼻涕混合在一起,干了又擦擦了又干的皮肤相当刺痛。这也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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