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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姑且被我抛在脑后,翻篇了。

  我看过项目书,陆星嘉新电影的拍摄周期大概是三个月,刚好能卡在年初拍完,过个好年就能飞往大洋彼岸,行程整齐得不得了。

  就诊后的半个月我试图开始戒烟,一方面是觉得这样的确不好,另一方面是焦油和尼古丁后继乏力。所以说我戒烟既失败又成功,因为我的确抽得少了,但我又开始借助酒精来维持我的工作状态。

  由于回到了国内,除了陆星嘉之外我还要兼顾公司的其他拍摄计划,工作量好像又增多了些。我常常熬夜,写脚本,画分镜,或者做后期,虽然我没看过凌晨四点的太阳,但我能拍着胸部坦荡荡说凌晨四点的月亮是最好看的。

  阿水咬了我一口之后乖了很多,我给它带了我的枕头毛巾和其他衣物,这样它会在常乐家里待的更安心一些。加之我和陆星嘉吃完夜宵的第二天,他把霓虹也带了过来,让我一起送去给常乐带着驱虫,想必有朋友的陪伴,阿水不至于太寂寞。

  唯一受苦的是常乐,她打开门看到我托人养狗还带买一送一的,当场就要关门。

  霓虹机警过人,从门缝里哧溜一下就给窜进去了,狗狗奥运会要有窜门项目,它拿第一当之无愧。

  我很愧疚:“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常乐一脸“哈哈,我不想活啦”的表情:“惊喜个屁。”

  她话是这样说,但我去接俩小朋友回来时他们还是生龙活虎的,只是爱往我身上黏。常乐穿着大拖鞋靠在门上抽烟,嘴上说着下不为例,但还是挠挠阿水的下巴才把它送进电梯。我看阿水身上多了个小背包,拉开一看全是狗狗的玩具,不由得很轻蔑: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陆星嘉待在片场不方便,我好歹还能有频频回家的机会,于是霓虹暂时也放在我家养。原本是打算再送去托管所的,但从常乐家接狗回来的那天晚上我熬夜到凌晨三点半,去客厅接水的时候阿水醒了,连带着也闹醒了霓虹。

  俩狗不吵不闹,就趴在阳台和我对视,眼神清澈。

  为着这两双眼睛,我在阳台的躺椅上睡了一夜。它俩在我脚边从月亮下沉陪我到太阳上升,在晨光里醒来的第一秒我打消了把它们送去托管所的想法,起身换衣服准备上班。

  我于心不忍罢了。

  把它们留在家里唯一的坏处是家里有些乱,但教训了几次之后也有所好转。陆星嘉偶尔休息会来我家吃火锅顺便看狗(?),看到霓虹白白胖胖的就放心了。但与此同时他看到我家里能堆起来做艺术展览的酒瓶,又骂我:“你怎么喝这么多?”

  我不知道怎么答。

  我以为就算我没看到诊断结果,至少也能对我目前存疑的病号身份留有一丝忌惮,但其实是没有的。或许是因为工作量大,有的时候思路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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