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28章:熙贞被掳_贞观医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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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李轩的训练方针,就是想要把枭骑军训练成一支半战士,半刺客的部队。

  刺客,古来有之。

  但刺客,在华夏大地,却被赋予了康慨悲凉之意。

  造成这一点的原因有二。

  首先,一般选择会动用刺客的一方,基本上都是弱势群体,在正面战场上无法与之抗衡后,才会选择使用刺客进行暗杀。

  其次,刺客一般都是有去无回的。

  也正因为如此,刺客在这个年代,并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身份。

  只要我去行刺了,那就是刺客。

  哪怕是个孩子,只要他拿着武器去行刺,那就是刺客了。

  而现在现代化的战争模式中,每一名优秀的战士,其实都是一名优秀的刺客。

  通过大量的信息,进行缜密的计算,规划出最好的计划,依靠自身或团队的实力去完成最终的目的。

  这才是一名优秀刺客该做的事情。

  而不是说拿着一把刀,穿着一件夜行衣,一顿飞檐走壁去进行刺杀。

  这种刺客,不是英雄,是傻X,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运气的人,脑子多少是有点毛病的。

  所以,李轩才会如此拼命的训练枭骑军的士兵,才会不断的讲解一些理论知识。

  手里有活,脑子里有东西,这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一名优秀的士兵。

  李世民轻咳一下,指了指一旁已经被李轩的战争理论搞晕的巴斯曼说道:“这位就是波斯帝国派来的使臣,巴斯曼”

  接着又对巴斯曼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大唐国将,枭骑将军李轩,也是朕的义子,未来的大唐的驸马”

  “枭骑将军?就是你用了一夜时间灭了薛延陀?”

  听到李世民的介绍之后,巴斯曼彻底收起了对李轩的轻视之心。

  虽然大唐和薛延陀距离波斯的距离不近,但枭骑军的大名他却是如雷贯耳,不仅仅是他,所有波斯人也都听说过枭骑军的大名。

  一夜奔袭二百七十里,屠杀夷男部落的战绩实在是太耀眼了。

  见过勐的,但是没有见过这么勐的。

  李轩轻笑一声回道:“我听父皇说过,你们过来是搬救兵的,不过,大唐的兵你们雇不起,大唐的火器,倒是可以卖给你们,有了我们大唐的火器,东罗马帝国也好还是阿拉伯帝国也罢,都是弟弟”

  “火器?”

  这两个字分开来,巴斯曼都认识,但连在一起,他就不懂了。

  李轩也不废话,直接就让一名枭骑军的士兵演示了一下爆裂箭和标枪这两款最常规的火器。

  如果说爆裂箭给予大家带来的是惊吓的话,那标枪带给众人的就是惊恐。

  要知道,一根标枪所产生的伤害范围,可是要比一支爆裂箭大得多。

  大概是手雷和RPG的区别。

  这一刻李绩也算是终于明白,自己为啥空手追都追不上了。

  别说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了,就算是普通的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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