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章_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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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照样不惧穿皮靴的。

  倾倒了玉瓶不要紧,不倒,孟十二郎也会想法子上去狠踹一脚。反正就光棍这一把了,人家明摆着要他的小命,不光棍等死吗?

  “都指挥非但指摘朝廷,对陛下大不敬,还有不查之嫌!”孟越说越起劲,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突然挣开按着他的亲兵,一把扯开新上身的武官服,满面愤怒,声音竟有些颤抖,“说卑职等谎报战功,都指挥可亲眼所见?!卑职等沙场杀敌,与鞑子搏死,岂是一句荒谬就能抹杀?!卑职身上的伤,弟兄们身上的伤,都指挥可视而不见?!”

  说话间将领口扯得更开,一条刚脱痂的疤痕赫然划过略显瘦弱的肩头,狰狞,丑陋。

  余瑱脸色铁青,站在孟身边的亲兵倒吸一口凉气。

  一番话转眼间引起了其他边军的共鸣。

  是啊,老子上战场拼死拼活,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落下一身的伤疤,上官轻飘飘的一句话,战功就被全然抹去,谁会甘心?

  “卑下不服!”

  高福,周荣等久经战阵的边军和燕山护卫,同样扯开了袢袄,一脸的愤怒。

  “都指挥下查不明,卑下不服!”

  几十名健壮魁梧的汉子,当众扯开衣襟,在北风中挺直背脊,露出一身大大小小的疤痕,用拳头捶着胸膛,场面非震撼两字可以形容。

  瞅瞅那一排古铜色的胸大肌,肱二头肌,六块腹肌,孟十二郎默默转过头,拢了拢上衣,遮住了一身排骨,安慰自己,就算没有一身发达的肌肉,可咱有智慧!

  恩,有智慧。

  高福等人的举动引得不少边军眼睛发红,盯着高台上的宋都督和台下的余指挥,握紧了拳头。

  尸山血海里拼出来的厮杀汉,和鞑子以命换命尚且不惜,何惧当下!

  面对这样的场面,余瑱骑虎难下。

  打?怕是要引起众怒。

  不打?那就是自己抽自己的脸,顺便还给了宋都督一巴掌。

  一个不入流的百户,几句歪理就能将局面扭转至此,余瑱悔啊,早知道就该牢牢管住自己这张嘴,图什么一时的快意!

  真tnnd憋屈!

  高台上的宋忠也察觉到情况不对,万一真的引起众怒,局面可就不好收拾了。

  他奉皇命到此是为收拢边军,节制燕王。必要时发兵北平,直捣黄龙。拿沈瑄麾下开刀,不过是一场下马威,警示卫所上下,他宋忠代表的是朝廷,奉的是皇帝的旨意,就算这里是燕王的地盘,也不例外!

  没想到,余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被一个百户给堵得说不出话来。

  这样下去,威立不成,怕是会被人看了笑话!

  陛下派到北边来的不只他一人,徐凯在临清,耿瓛就在山海关。两人本就对他不服,受他节制不过碍于皇命。

  若宋忠连小小一个开平卫都掌控不了,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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