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八章 扶苏变法_铁血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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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中咸阳,秦皇宫。

  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忙碌,关中的形势总算稳定下来了,但做为一国君主的扶苏事情还是很多很多,便如现在:

  扶苏一边批阅着奏章,一边听着张良的汇报:“陛下,前日陛下要臣整理一下秦国的刑法,剔除部分过于残酷的,臣考虑了一下,已有决断。

  大秦目前有罪名共约两百种,其中大部分还是适用的,但是有一些臣觉得还是有废除必要的,例如:投书罪。百姓们被贪官污史、豪强地主欺侮,不允许匿名揭发,那岂不是让百姓没了活路,只能任人欺压,所以臣觉得有必要废除。

  此外,还有告官罪。秦法规定,告官者即使赢了,本人也是有罪的。这似乎不太合理,难道百姓告倒了贪官污史、为国除害,反而受罚!?这简直就是岂有此理吗!臣也认为应该废除!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嗯——!”扶苏停笔考虑了一下道:“军师所言有理!这治国就像治水一样:堵不如疏,如果百姓有冤屈,就要让他们发泄出来,若一昧压制,反而会官逼民反,现在国家的动乱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两条罪名所制。传联旨意,这两条罪名从此废除,以鼓励百姓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敢于和贪官污史、豪强恶霸作斗争!还有吗?”

  张良见如此如此好说话,胆子也大了,笑道:“还有几条,就是诽谤与妖言罪,以古非今罪,妄言罪,非所宜言罪。这四大罪都是压制百姓言化,禁止百姓散布对朝庭不满之言者。臣窃以为。朝庭对百姓言论不可不管,但不可管理过宽,但像这四条既不准百姓们聚语、也不准百姓们耳语,更不准百姓们评论时事,这太直就太严厉了一点。不知陛下可否从简?”

  扶苏想了想道:“还是那句老话,对百姓言论是堵不如疏,但也不可不管。百姓们一般都没有什么见识,人云亦云,容易被奸狡之徒鼓动,所以有些还是有必要立罪管辖的。这样吧。将这四条罪合并为一条诽傍与妖言罪,定义为:没有明确证据而污蔑他人者,是为诽谤,诽谤皇帝者罪加一等;有散布邪教言论以及巫盅之言者,为妖言罪,妄图推翻朝庭者罪加一等。其余什么聚语、耳语、评论时势的,只要不过分就随百姓们吧!当然,如果有犯了诽谤与妖言罪,照样严惩不殆!”

  “是,陛下!”张良见扶苏如此开明。脸上浮现出放松的微笑:“另外还有……”张良刚要说,扶苏却阻止道:“行了,关于罪名的去除和改革就到这里吧。凡事要渐近而行,一次不能改革太多。否则容易失控。而且现在是乱世,也需要用重典,等以后天下平定了,再慢慢将一些不合理的罪名去除。再谈谈刑律方面吧!”

  “是。陛下!”张良见最不合理的六条罪名都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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