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27章 又见莫兰_重生1980之强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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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授拿着《失控》的书稿高高兴兴的离开,他回去后就会校对编辑,然后在最短时间内出版,吉米?刘这个名字就是最大的卖点,他还要在前面加个序言,题目都想好了,就叫做“人类会亲手把自己送进坟墓吗?”够霸气吧,一定可以大卖的。

  刘琅又回到了自己在斯坦福的那个“家”中,当年刘琅一家人离开时母亲徐文秀想把它卖掉,毕竟离开美国后也不知道还能否回来,这栋别墅也价值十几万美元呢。

  但是刘琅没有卖,他一家人在这里住了两年时间,有太多的记忆被留在了这里,卖掉就太可惜了,就把这栋别墅留给了莫兰,让她帮着搭理,莫兰这个人当年可是洪门中的“大姐”,在华人当中颇有声望,甚至他的父亲都想让她接替自己,但有意思的是,在和刘琅接触的几年当中,莫兰竟然喜欢上了学习,当然,她本身就是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只是不是知名院校罢了。

  莫兰喜欢上了学习,这件事让刘琅都有些意外,想当年她可是能够吊打劫匪的高手,现在好了,华丽转身弃武从文,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莫兰可不是说说而已,她在刘琅就给她的别墅里刻苦学习,第二年竟然考上了斯坦福大学法律学院,成为了一名大龄本科生。

  斯坦福大学是工程类大学,法律专业不是重点学科,比不了哈佛耶鲁,但毕竟是全美前几的大学,即便不是重点学科,可也不是想考就能考的,毕业生在美国也是精英阶层的人物,莫兰家里不缺钱,她不是为了工作去学习,纯粹是为了提升自己,当然,还有挑战自己的极限。

  刘琅离开了美国将近三年时间,莫兰就在斯坦福大学学习了三年时间,当两人再次见面时,莫兰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多了一副眼睛而已,但是气质不同了,当年的莫兰身上总是带着一股煞气,让人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现在则给人一种睿智。

  “刘琅,你长高了这么多,都快赶上姐姐我了!”

  莫兰见到刘琅就来了一个拥抱,刘琅有些不好意思,好在他的情绪控制的非常好,没有任何尴尬的表情。

  “孙大哥,你还是老样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似乎总有人欠你钱似的!”莫兰和孙虎打着招呼。

  莫兰今年也三十三岁了,相貌称不上国色天香,可也算是美丽,再加上气质非凡,追求她的人不会少,可是她没有结婚,连男朋友都没有,标准的女强人,崇尚的是女权主义。

  “莫兰姐,你连眼镜都戴上了,看来是学业有成呀!”

  刘琅接着说话的机会从莫兰的怀里“挣脱”出来。

  “没办法,我可不像你那么聪明,要想上大学只能死记硬背,天天看书学习,不过还好,我考上了斯坦福,咱们两个成了校友。”

  “姐,刘总靠的是研究生,你只是本科生,人家可比你的学历高!”

  莫兰的弟弟司徒天也赶来了,刘琅知道他是洛杉矶警局的一名普通警察,当年他还用“破窗理论”解释了洛杉矶治安案件频发的原因,后来司徒天采纳了他的建议,把一片社区治理的不错,现在想来也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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