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三章 枪王驾到1_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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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在得知马申宝找到买家后,吴树标还通过所谓的道上的关系帮助马申宝越狱。而马申宝却不知道,吴树标早就对他莽撞的作风心生不满。已经准备好等他越狱回来,介绍完几个客户的关系以后,就做掉他和娟单干。

  吴树标早就算计好了,反正马申宝也是个越狱犯。只要自己杀了他,就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至于马申宝的父亲,就会一直是他一个人的摇钱树,哪怕将来死在地洞里也没人知道。至于那个叫娟儿的女人,也会明正言顺地重回他的怀抱。

  所以在这起案件中,这三个主角就是这样一个相生相杀的复杂关系。按照法律责任上看,吴树标和马申宝都是共同犯罪,而且都是同等责任,恐怕都难逃一死。那个叫娟的女人虽然作用小一些,但生完孩子之后,等待她的也将是不会太短的刑期。

  只有马申宝的父亲马长坤,由于是被逼制作枪支,再加上每支枪上都动了手脚,年龄又比较大,身体情况不太好。责任可能会稍小一些。

  不过考虑到老人制作的第一支枪确实是在金钱的引诱下自愿主动制造完成的,因此马长坤的责任虽轻,但也不是没有责任,未来法院判处实刑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至于最后这个案子会怎么判,却已经是李探长无能为力的范围,也不是特警团的战士们能够左右和关心的了。甚至种纬等人以为,这个案子对特警团来讲就到此为止了,以后再也不会听到什么所谓“枪王之王”的事情。

  虽然特警团在这起案件中表现出色,全团还被表彰嘉奖,团长袁以刚却被警备区低调地通报批评了。

  原来,在对三名逃犯进行搜捕的过程中,特警团虽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并且采取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策略;派出小分队执行潜伏搜索任务,并最终抓获了逃犯。

  本来这是值得褒扬的事情,但袁团长错就错在不该先斩后奏,直到凌晨小分队发现了逃犯之后,才将情况通报给警备区有关领导;对警备区领导而言,这明摆着是对下级上级的不信任,给团长袁以刚一个低调的通报批评已经是看在特警团立功的份上了。

  不过这个通报批评对袁团长来讲并不算什么事。自从军以来,这位袁团长就没少挨处分,他自己认为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多少有点错误无伤大雅。对袁团长来说,他自有一套如何才称得上一名合格军人的理论。

  比如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没错!这句话太对了。但如果军人不能打胜仗,那只会服务命令的军人也只是个孬兵!再比如说,军人要注意军民关系,人民战士要爱人民,这句话也没错。但如果有人敢挑衅军人呢?袁团长就会告诉你一句话,打回去!打不赢别回来!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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