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章 秦牧的三个女人_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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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月奴不是第一次登上讲台了,可是每次上台,她多少都会有点紧张。

  在樊楼时候,人多的场面也不少,可是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那时候的姜月奴总是落落大方,从不怯场。可是在近卫团的战士面前,姜月奴却失去了勇气。

  按说不应该如此呀,自己怎么也是汴梁城最好的酒楼里面最顶尖的存在,这些战士,不过就是一群庄稼汉,可是姜月奴就是失去了往日的从容。

  其实她的怯场并不奇怪。

  近卫团的战士虽然都是庄稼汉出身,但是他们从穿上军装那一刻起,就脱胎换骨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不再是这个大宋的子民,也不属于这个时空。

  姜月奴面对秦牧时候没有手足无措,那是因为秦牧喜欢她,给她展示的总是自己温柔的一面。

  近卫团的战士们不同,他们每一个人,穿着笔挺的军服,腰杆笔直的坐在小凳子上。

  横看成排,竖看成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是经过铁和血考验的整体。

  这样的杀气,绝不是姜月奴所能抗衡的。

  她当然没有底气给这群战士讲课。

  秦牧也没别的办法,只好特意批准她讲课前可以喝点酒。

  姜月奴每次上课前都给自己灌到微醺,这样才有勇气登台。

  她今天要讲的是关于M1加兰德步枪的结构。

  掌握武器的拆卸,保养,安装,是每一个近卫团士兵的基本技能。对于枪支结构,他们闭着眼都比姜月奴清楚。

  姜月奴自然不是给战士们讲解怎么拆卸组合,她要教战士们学会枪支每一部分的文字书写。

  枪管,机匣,**,弹仓,护木,扳机,**,击针,复进弹簧,等等这些文字。

  秦牧没想过照搬后世的小中大学课程,他没那个时间。

  只有先紧着最需要的文字来。

  在训练中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在战争中学习。

  微醺的姜月奴恢复了往日的大家风范,往台上一站,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

  姜月奴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拿起粉笔——粉笔和黑板秦牧也都搞来了,开始书写。

  樊楼女子的琴棋书画自然拿得出手。粉笔的握法虽然不同于毛笔,但是不可能一个毛笔字写的好的人写不好粉笔字。

  一手漂亮的小楷写在黑板上,就连来观摩的方好音都看的连连点头。

  果然是个才女。至少有一笔好字,比红线姐姐的字强太多了。

  刘云飞认真的学习着。

  他已经完全被近卫团迷住了。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这二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新生。太多新奇的东西,也有太多的规矩。

  可是这一切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刘云飞。

  他看不起朝廷的禁军。现在的禁军早就没有了开国时候的气象,绝大部分兵丁连弓都拉不开。与其说他们是军人,还不如说是穿军装的老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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