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四百五十六章黑影_都市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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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英的法律制度,好像不是那么大公无私,但不得不说,人家的这种制度,更加适合保护国内的文物,也让国人更加积极参与保护文物。

  如果真的是这种制度,在发现一处古墓之后,你还会违法犯罪,去偷盗、倒卖文物?

  2009年,英国考古学家赫伯特在一家私人农场,发现了迄今为止全英最大的盎格鲁-撒克逊黄金制品文物群,这批文物将由一个专家委员会负责估值,然后出售给一家博物馆,所得收益由赫伯特和他的农场朋友平分。

  如果国内发生了这种事情,最困难的后果是什么?

  几乎都不用想,肯定是被两家人平分,如果分配不均,还有可能狗咬狗,最终被人发现举报,两家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另外,根据英国法律,任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发现,都应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关部门”会随意扣押宝藏,而是体现了英国对于历史文物的保护意识。

  大英博物馆世界上规模最大之一,据悉,里面的中国文物就有超过两万件。

  那么中国与外国差别根源在哪?

  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我国弯岛等地区,一般规定,在自己土地(或动产)中发现的,则归自己所有。

  在他人土地(或者动产)中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由发现人和所有人各取一半。

  瑞士较为特殊,规定由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2015年3月,yan城一工地挖出大量古钱币遭村民哄抢,市博物馆希望当地老百姓能及时上交,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

  所以说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最大的区别是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地下的宝藏也随之有了“公有”属性。

  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这是国家公有的********在法律上的反映。

  但地下宝藏归国家所有合理吗?

  如果发现的是文物,则一般不因个人的发现,或先占而所有,各国各地区多数都规定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这就是说,文物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但是1989年,晚清名臣徐继畬第六代孙女徐惠云,将徐老留下的297件文物捐献,以换取奖金与户口,然而迄今不仅户口没有解决,其中的28件文物也下落不明。

  虽然说文物国有是国家对文物的一种保护,个人的力量再强,也不能保证代表中国历史文化地位的文物流传到其他国家。

  然而在国内。政府部门强制上交、国家保护广受质疑、上交者所获酬劳过少,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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