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1章 大骂知府_奄遗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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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泼妇?根据我大明太祖的律法,你这样的官员,我可以把你绑缚到京城去送审,在你的治下,我大明海防军以命相博,来对付东瀛倭寇,而你却在后方,巧取豪夺,纵容放贷,那周鸿伟借贷行里的钱,不仅仅有富商的钱,我看还有你们官员的钱吧?”

  “太气人了,来人啊,给我打三十大板!”

  马雨一看这形势不对啊,连忙和知府大人说道:“大人息怒,何必和女流之辈一般见识!今天她既然已经承认她杀了人,我这边已经记录,让她签名画押就好了!”

  马雨又问到那老妇人,“老婆婆,你说一下,你有什么诉求?”

  那老妇人看他们吵了起来,已经吓得个半死,哪里还见过这样的场面呢?捏捏诺诺地说道:“只要赔点银两给老身,让老身有个糊口钱就好了!”

  马雨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知府大人,知府大人强忍着怒火,装起了温柔。

  “方菱华,你听见了没?今天堂上的笔录,你签字画押,然后赔点钱给老妇人,就当做没事了,今天就给你放了!”

  方菱华冷蔑地一笑,“那既然我杀了人,我是有罪呢还是无罪呢?”

  这一问,倒给知府大人问懵了,她到底是有罪呢,还是无罪呢?大明律法没有写的那么详细,倒找不到对应的一条,还是临时来编一套理由吧。

  “嗯,判案无非情理法,法无不在乎人情,你虽然杀了人,但是你却取得了家属的原谅,并不要求你以命偿命,只是要些银两赔付,若是你同意了,你就是无罪!”

  “那我问下知府大人,自从有赌场以来,李兴元家里死了三人,还听说别的人家也有因高利贷而被逼死的事情发生,请问:逼死老百姓的这些人有罪还是无罪呢?”

  “今天是我审你的案子,其他的案子与本案无关,请你不要岔开话题,其他的案子,只要有人上告,本府必然处理,轮不到你来提醒我!”

  “那为什么不见人上告呢?他们能上告吗?李兴元的遗孀要上告,连官府的大门都没进,我好像听说,被仵作认定的是得疾病而亡的吧?”

  知府大人已经被方菱华弄的迷糊了,接下来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居然有这么不识好歹的人,给了她几次台阶下,她却不下来,不但不下来,还要在这里拱火!

  “你不要在这里胡搅蛮缠了,今天你认了罪,赔老妇人五百两银子,你就可以走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方菱华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他心里想的什么,我还不清楚?他们不想得罪秦邦而已,又要我黑纸白字上承认我杀了人,日后好来拿捏我们。

  这叫做什么官?一点都没有原则性嘛,国家赋予你的权力,都被你们拿来当做生意来交易了!

  “我今天要上告!”

  “你今天来受审的,不允许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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